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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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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溪被认定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
2011-09-30 12:00
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1〕36号)和《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1〕14号),经组织专家评审,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理事会第44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社确定湖南省白沙溪茶厂有限公司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不仅是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经营的骨干力量,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的重要载体;而且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主体。白沙溪将乘东风、抓机遇、促发展,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产业链和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提高农产品经营能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助农增收的能力,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